山东“好房子”建设20条来了!老旧住房可自主更新原拆原建

7月15日,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山东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情况。记者从会上了解到,山东近日印发《关于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 加快推进“好房子”建设的通知》,围绕提升规划供地质效、住房标准水平、建筑设计理念、工程建造能力、绿色建材品质、运维服务质量、“好城区”配套设施等7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,坚持新建与存量“两手抓”,一体推进“好房子、好小区、好社区、好城区”建设,着力构建多方协同、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。

“我们将以此为契机,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,细化落实举措,加快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,”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任海涛在发布会上表示。

一是制度创新再发力。全面推行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,探索实施“不计容”等激励政策,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和自主更新原拆原建,健全规划、住建、审批等跨部门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机制。加快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,拓展房屋运维、室内装修、既有住房改造等系列标准,强化空间布局、采光、通风、隔声等指标要求,为房屋品质提升提供更可持续的有力支撑。

二是绿色低碳求突破。全面发展智能建造,推广装配式装修和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等建造工艺。大力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政策,新建住宅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50%。鼓励研发新型高性能建材,着力推广智能、高效、节能的设备系统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设计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,高品质住宅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,在精装修交付或菜单式装修中优先提供绿色材料,新建住宅项目执行节能率达到83%的设计标准,全方位塑造绿色、低碳的高品质生活空间。

三是民生保障见实效。强化防水、隔音、空气洁净等关键环节质量管控,引导建设、设计单位充分考虑家庭成员结构、年龄阶段、经济水平等因素,创新开发适配市场定位的住宅产品。鼓励居民开展既有住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,在尊重原有建筑结构与风貌的基础上,通过整合厨卫功能、改善采光通风、补充适老化和无障碍设施等手段,系统性优化功能分区,推动室内空间灵活可变、高效利用,满足不同家庭结构变化需求。

(大众新闻记者 方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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