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环球时报-环球网报道 记者李萌】7月7日,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。会上有记者提问称,今年是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对中国生效三十周年。请问,中国如何看待《公约》作用?三十年来,中国对《公约》作出哪些贡献?
毛宁表示,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是1973至1982年召开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重要成果。《公约》与其他国际条约、习惯国际法一道,共同搭建起现代国际海洋法的基本法律框架。《公约》的生效和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平正义的国际海洋秩序,有利于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。
毛宁说,《公约》谈判是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后参加的第一个重大国际立法进程。中国全程参加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,与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,为《公约》的出台作出贡献。中国是《公约》首批签署国,并于1996年7月7日成为《公约》缔约国。30年来,中国秉持善意行使《公约》权利、履行《公约》义务、弘扬《公约》体现的多边主义精神,支持依据《公约》设立的三大国际机构有效运作,并与各方携手努力,共同维护海上和平与安全、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、加强海洋科研与环保、推动涉海交流与合作,为完善全球海洋治理、增进人类共同福祉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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