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I作品摄影比赛获奖,参赛者是否涉嫌诈骗?

近日,两起用AI生成作品参加比赛获奖的事件进入公众视野。当AI作品越来越逼真,参赛者故意使用AI生成内容冒充原创并成功获奖,参赛者和举办方应当承担何种责任?参赛者是否涉嫌诈骗?

7月14日,“艺润北疆·光影青城”2025年呼和浩特全民摄影双月赛第三期的一等奖作品《洒乐园林》被网友指出存在明显的AI生成痕迹。呼和浩特市文联通报,经核实,该作品确系AI生成,最终取消该作品线上和线下参赛、参评及参展资格,对相关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
被证实为AI生成的《洒乐园林》

无独有偶,2026年东莞市应急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第二轮获奖作品中,一幅题为《东莞应急科普》的书法作品也被网友质疑为AI生成、并非手写原创。据媒体报道,后经内部核查,该作品被判定为AI生成,目前已从获奖名单中撤除。此外,2025年至2026年间,福建、四川等地也发生多起AI作品参赛获奖后被撤奖事件。

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梓介认为,造假参赛获得奖金是否需要承担刑责,具体要看赛事规则和造假手段。“审美评价类的比赛和达成特定目标角逐名次的比赛明显不同,如果是后者,参赛者靠作弊得到奖金,构成诈骗的风险更大。”殷梓介告诉记者。

具体到内蒙古这起事件中,殷梓介表示,投稿者的责任主要是未遵守诚实比赛原则,评审方的责任主要在于审核把关不严,应按其内部规定承担相关责任,尚且不至于构成诈骗罪。

“从数额方面来看,内蒙古的相关奖项一等奖是1000元,未达到当地诈骗等刑事犯罪起刑点。从定性方面来看,也难以评价为诈骗等刑事犯罪,一是无法查证投稿者的主观心态(比如认为能靠该作品欺骗评审方获得奖金,或者仅仅只是戏谑),二是相关图片看上去太假了,评奖成功显然存在评审方审核把关不严等重要因素,是多因一果。”殷梓介说。

低级的AI生成内容尚且容易被公众识别,但随着技术进步,很多AI生成的内容已经以假乱真。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认为,目前AI作品识别能力仍存在局限。“如果作品具有较为明显的AI生成特征,而评审仍未发现,说明审核方存在一定过错;但对于技术已经高度逼真、客观上确实难以辨认的AI作品,甚至不能简单认定评审存在过错。”刘晓春认为,AI浪潮之下,急需提升全民媒介素养来应对变化。

(北京日报客户端| 记者 徐慧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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