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近日,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显示,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《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》相关规定,于7月2日被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处以60000元罚款。
处罚决定书显示,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反《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。
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《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,结合《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》(裁量细则)第25号第B档相关标准,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60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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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来源:山东省应急管理厅